為規范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的市場行為,促進信息技術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,保障服務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,現正式發布《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取費計算方法(參照標準)》(以下簡稱《取費標準》)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發布目的與適用范圍
本《取費標準》旨在為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服務,以及與之相關的各類信息技術咨詢服務(如規劃咨詢、設計咨詢、測試評估、運行維護咨詢、安全管理咨詢等)提供一套科學、合理、透明的取費計算參考依據。本標準適用于各類企事業單位、政府部門在采購或提供上述服務時參考使用。
二、 主要內容概述
《取費標準》詳細規定了取費計算的基本原則、方法體系及具體考量因素:
- 基本原則:強調取費應遵循“公平合理、質價相符、風險共擔、市場調節”的原則,鼓勵在參照本標準的基礎上,結合項目具體特點、服務內容深度、技術復雜程度、服務方資質與能力等因素進行協商。
- 計費方式:提出了多種計費模式,包括但不限于:
- 費率法:以項目總投資或某個分項投資額為基數,按規定的費率區間計算。
- 人月單價法:根據所需不同層級咨詢人員的人月投入數量及相應單價計算。
- 成本加酬金法:在核定服務成本的基礎上,附加雙方約定的酬金比例。
- 固定總價法:針對工作范圍明確、需求清晰的項目,經雙方約定可采用固定總價合同。
- 關鍵考量因素:明確了影響取費的關鍵變量,如項目規模與投資額、技術復雜度與創新性、服務范圍與深度要求、服務周期與緊迫性、服務機構的資質等級與人員專業水平、項目風險程度以及地域差異等。
- 調整系數:為體現上述因素的差異,標準設置了相應的調整系數表,供雙方在基準費率或單價基礎上進行合理浮動。
三、 實施與建議
- 參照使用:本《取費標準》作為行業參照性文件,不具有強制性。鼓勵發包方(委托方)和承包方(服務方)在簽訂服務合同時積極參照本標準,結合項目實際情況,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最終服務費用。
- 動態調整:信息技術發展日新月異,服務模式不斷創新。本標準將根據行業發展狀況和實踐反饋,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。
- 質量關聯:建議將服務取費與服務質量、成果交付、風險控制效果等績效指標適當關聯,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,以保障服務最終價值。
- 信息透明:倡導在招標文件或合同談判中,明確取費計算所依據的方法、基數和系數,提高費用構成的透明度,減少爭議。
四、 其他事項
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。《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取費計算方法(參照標準)》正文詳見附件。各相關單位可在工作中參考執行,并及時反饋實踐中的意見和建議。
特此通知。